【黎智英案】張劍虹曾請示黎智英《蘋果》應否「收檔」 黎智英回應「做到佢冚為止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1/31 14:00

最後更新: 2024/02/01 00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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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。(資料圖片)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等共3罪,案件今(31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。首名從犯證人、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踏入第10天作供稱,曾向黎提及有同事「擔心過唔到7.1」,請示黎「我哋係咪應該自己收檔」。黎則向張稱,「點解要自己執咗佢,不如做到佢冚為止」;黎一方於庭上展示張於高院申請保釋時的誓章,向張指出庭上的證供與誓章內容矛盾,原因是張希望將罪責推到黎的身上,以減輕罪責,張不同意說法。

案件今踏入第20天審訊,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以從犯證人則踏入第10天作供。代表被告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續盤問,彭展示一段2020年6月18日《蘋果》25周年的慶祝片段,當時黎發言時形容《蘋果》不是被指「血腥八卦」,就是被封殺廣告,「到𠵱家國安法都嚟埋」,張劍虹則稱「繼續堅持」。

彭向張指出,黎當時曾在片中稱「無人會逼你哋點做,我唔會叫你哋點做」。張供稱聽到及指事實並非如此。彭續指出,黎又於片中稱「《蘋果》到今日做到咁樣,係你哋造成嘅」。張則表示未知黎的意思是甚麼,又指黎似乎是在開玩笑。

法官李運騰則問及,雖然黎似乎在開玩笑,但黎指「蘋果做到咁樣」,是否因為《蘋果》上下員工的努力。張同意說法,指在這亦是在黎的指示下造成,張亦確認當時曾在黎說話後拍手。

彭又展示張與黎的WhatsApp 對話,當中顯示黎曾稱「看了國安法細節嚇一跳」、「先要想好策略對付,不容魯莽」。彭向張指出,對話內容顯示黎認為在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後,有些事情需要變更。張表示,不明白黎所表達的意思。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。(資料圖片)

法官李運騰則表示,張的回覆似乎顯示張不願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。張同意說法,指《港區國安法》當時剛生效,大家都不知道當時7.1會發生甚麼。張同意黎認同自己提出的建議,即不要於7.1派發印有《蘋果》標誌的海報,張另確認黎指「不容魯莽」的意思是避免違法,提醒大家「小心啲」。

彭又指,似乎當時《蘋果》編輯亦更加小心,張同意並指「因為都唔知條紅線係邊」。彭續指出,《蘋果》管理層亦因此成立不同通訊群組,包括「國安法應變委員會」等。張同意說法,指其中一個目的是為了避免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。此外,當時亦有同事擔心犯法,有些同事甚至辭職,因此管理層成立群組處理一些編採擔憂。

張又供稱,在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後,很多同事聽到不同傳聞,如「《蘋果》過唔到7.1」等,所以促成自己於2021年5月在員工大會與同事會面。

張又指,當時陶傑曾於《蘋果》副刊撰文,建議「《蘋果》係咪應該自己了斷」,張遂就此請示黎,又向黎提及有同事「擔心過唔到7.1」,「我哋係咪應該自己收檔」。黎則向張稱,「點解要自己執咗佢,不如做到佢冚為止」。

彭又展示張於高院申請保釋時的誓章,指張在誓章內稱自己在任何情況下,都不會參與及實施編採指示。張解釋,這是因為自己僅傳達黎的指示,但未有參與制定編採政策。

彭又指,張於誓章內否認利用《蘋果》要求外國制裁中港等,惟張在執行編採政策時,已利用《蘋果》達成以上目的。張則指,自己當時並未完全清楚相關法例及整個罪行。彭再向張指出,張於庭上的證供與誓章內容矛盾,原因是張希望將罪責推到黎的身上,以減輕罪責。張不同意說法。

聆訊明(2月1日)午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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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